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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师范学院国培学员评优办法与奖惩方式

日期:2014-11-18来源: 作者:关注:

为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学员素质,激发参训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创先争优,特制定本方法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参加培训的所有学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,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热情。

2.遵守承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妥善处理工学矛盾,静心参训,出勤率高,积极参加培训专题学习、研讨、调研、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。

3.积极参与培训班级的各项活动,自觉融入集体之中,有较强的凝聚力,热心为班级服务。

4.培训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认真刻苦。培训期间,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有明显提高,考试(考核)名列前茅,成绩优秀。

三、评选时间

培训项目结束前三天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由学员民主评议,班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人选,填写《优秀学员登记表》,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报承训单位审核后公布。

五、评选名额和奖励

优秀学员评选名额为培训班学员人数的20%。对于评选出的优秀学员由承办单位渭南师范学院颁发荣誉证书,表彰记入个人培训档案。

六、违规处罚

对于违犯培训纪律的学员,应予以批评。情节严重者,取消培训资格,并通过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向培训对象所属市、县教育局通报,建议给予纪律处分。对于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培训资格的学员,不发给任何形式的学习证明,

并书面通知培训对象所属市、县教育局。

继续教育学院

2013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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