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关于给予魏娟等22人退学处理的公示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和《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办法》(渭师院发〔2021〕86号)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:学生完成学业的最长修业年限为所学专业基本学制加2年。经学院2025年5月6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对魏娟等15人超限学生予以退学处理;郭艳丽等7人因前置学历未通过予以退学处理。
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,无异议学生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学信网作退学标注,已标注退学不可申请复学。
公示期限:2025年5月6日—6月5日。
联系人:高老师 吝老师
电话:0913-2073273
附件: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退学学生名单
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