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和《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办法》(渭师院发〔2021〕86号)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:学生完成学业的最长修业年限为所学专业基本学制加2年。经学院2022年10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对田敏等108人超限学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24日—10月3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向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吝老师
电话:0913-2073273
继续教育学院
2022年10月24日